現在流行的網購,方便了太多太多的網購朋友,但是也帶來很多困惑,網購定金收了,結果貨沒了,是一大隱患,近家住在城陽的楊女士,去年八月剛剛搬進新房。2014年初房子剛開始裝修的時候,楊女士就在青島市城陽區的一家家居賣場,看好了一組家具。
就這樣,楊女士把1500塊錢訂金交給了商鋪,工作人員給楊女士開了一個收據。因為房子的面積較大,在基礎裝修上,楊女士花了不少錢,再加上孩子要上小學,著急搬到新房子里,一家人一商量,決定原先定的那套衣柜,先不做了,要去把訂金退掉。

因為裝修的時間比較長,楊女士一直沒有找工人來量衣柜,去年11月份,楊女士接到了衣柜銷售員給她發來的微信,說自己已經辭職了,并勸楊女士,不要在拉格格家做衣柜。
今年過完年,楊女士再次來到拉格格,可是店已經空了,楊女士想找商家,可是沒有任何聯系方式。楊女士找到了這家店所在的家居賣場,可賣場的工作人員看了楊女士的收據之后表示,僅憑這個收據,他們不能給任何賠償,因為這個收據上,根本沒有賣場的任何標志。
上午,記者和楊女士一起來到了位于城陽的這個家居商城,找到了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。隨后,記者向這位工作人員要了顧客服務部一位姓宋經理的電話。這位經理說,他們認為,楊女士的這張收據,有問題。
楊女士想讓賣給她家具的那位營業員作證,但是這位經理覺得,人證雖然有一定的證明權利,但是他們還是堅持要楊女士提供物證,可是楊女士手里除了這張蓋了拉格格章的收據,別的什么也沒有了。
楊女士說,當時交定金,她刷的是信用卡,現在她已經向銀行提出申請,銀行會把她兩年前的刷卡記錄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她,但即便如此,楊女士還是覺得找到有力證據的希望很渺茫。
點評:在這種情況下,交完定金后,好是商家提供營業執照和蓋公司財務章,公章等具有權威法律依據的收據,對消費者才有風險保障的。